5月22日,福建石狮法院、福建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签订了《关于深化劳动仲裁案件执行联动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信息共享、财产保全、强化执行、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内容,搭建“法院执行+劳动仲裁”解纷平台,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。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、劳动仲裁委副主任邱尚付,石狮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戴剑萍等参加会议。
《规定》的签署是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从“碎片化”转向“全链条”的重要举措,也是推动劳动争议跨部门联动协作从“有”向“优”纵深发展的有益尝试。
下一步,石狮法院将携手市劳动仲裁委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深化裁执联动,促进劳动争议实质化解,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